浙江金华科贸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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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院校全称 |
浙江金华科贸职业技术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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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校址 |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丹光东路45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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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层次 |
□ 本科 ☑ 专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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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办学类型 |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 □ 中外合作办学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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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院校 名称 |
浙江金华科贸职业技术学院 |
证书 种类 |
我校培养的专科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浙江金华科贸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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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并贯彻招生政策和规则,研究确定学校招生录取原则和具体办法,研究并制订学校招生计划,决定招生重大事项。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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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
按照教育部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的办学条件和发展定位、往年计划分配情况制定本年度分省分专业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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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
无预留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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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 |
学校外语公共课为英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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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1.对考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2.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出的六类疾病的,学校原则上不予录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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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录取规则 |
(一)外语语种要求:不限 (二)男女比例:不要求 (三)执行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对于进档考生只要体检符合条件均予录取。 (四)专业录取办法:录取不分批次,实行专业平行投档。填报志愿与投档按考生成绩分段进行。 (五)艺术类招生:所有专业均采用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不另行组织校考,报考对象和条件参照艺术类统考安排和要求执行。 (六)计划调整:根据生源情况确需进行招生计划调整时,学校向计划主管部门及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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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15000元/学年: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软件技术、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智能机器人技术、数字媒体技术、智能网联汽车技术、表演艺术。 14000元/学年: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旅游管理、现代文秘、大数据与会计、国际经济与贸易、电子商务、跨境电子商务、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
住宿费标准 |
1-6号公寓:2000元/学年 综合楼学生宿舍:2360元/学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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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资助政策 |
学校设有各类奖助学金二十余项(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各类优秀学生奖学金),同时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资助政策,开通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报到“绿色通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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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申诉举报电话:0579-825803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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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
浙江金华科贸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招生网:https://www.zjjhkm.edu.cn/zsweb/ 电话:0579-82580055 传真:0579-825800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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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其他须知 |
学校对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全面放开转专业,为学生提供自主选择专业的机会,同时提供辅修专业的机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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