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东省教育厅
粤教考函〔2025〕3号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通用版)〉的通知》(教学厅函〔2021〕27号)及有关加强高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管理工作的要求,各高校编报了2027年起拟在广东省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现予以公布,供2027年起参加我省普通高考的学生选科时参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此次公布的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供2024年及以后年份进入高中一年级、2027年起在我省参加普通高考的高中学生选科时参考。2025年、2026年在我省参加普通高考的考生仍以《2024年起拟在粤招生普通高校的本专科专业选考科目要求(3+1+2模式)》作为参考。
二、有关说明。此次公布的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为高校在所有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选科要求,2027年起在我省实际招生的高校、专业及选考科目要求,以及高校相关专业是否在我省分别安排物理科目组合和历史科目组合招生计划,或高校后期有新增专业选考科目要求,须以招生院校当年在我省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三、查询途径。考生可访问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可按地区、选考科目、学科门类、招生专业及设置其他条件进行查询。其中,https://www.eeagd.edu.cn/xkcx2027/,适用于2027年起在我省参加普通高考的考生;https://www.eeagd.edu.cn/xkcx2024/,适用于2025年、2026年在我省参加普通高考的考生。
请各地市教育局速将本通知传达到辖区内所有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招生机构和普通高中学校,并结合本地实际,加大政策解读和培训力度,让高中老师和学生熟悉了解最新要求,并指导好学生做好选科等相关工作。
广东省教育厅
2025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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