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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招录季须提防“走后门”诈骗 三中院及辖区

此刻正逢高校招录季,北京市三中院今天(6月20日)上午召开防高招诈骗新闻发布会,披露自2013年7月29日至2018年5月30日,三中院及其辖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审理的涉招生录取诈骗案件共41例

此刻正逢高校招录季,北京市三中院今天(6月20日)上午召开防高招诈骗新闻发布会,披露自2013年7月29日至2018年5月30日,三中院及其辖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审理的涉招生录取诈骗案件共41例。

  据介绍,该类案件利用了学生的升学需求和学生家长望子成龙的急切心理,骗取学生及家长财物,影响学生学业和前程,应提高警惕。

  据三中院介绍,近几年,有犯罪分子利用落榜学生及家长急于求学的心理,欺骗被害人称可办理名校就读,骗取钱财。在三中院二审审理的赵某、谭某诈骗案中,两被告人谎称可以为高考成绩不理想的欧某、邱某办理就读北京邮电大学全日制“本硕连读”项目,但实际上伪造录取通知书,安排二人在没有学籍、没有学位证书的成人教育培训班学习,不仅骗取两人家属70万元。使得本可以就读某师范大学的欧某错过正规招录。

  法官借此提醒,院校的招生计划由教育部统一下达并向社会公布,未经教育部批准的招生计划,国家不予认可。高校招收录取在教育部统一的网络系统上进行,教育部指定省级招生机构及各高等学校实施高校招生录取工作,任何单位不得游离于正常工作体制之外招生,不得委托中介招生,所谓“内部指标”都是骗局。家长在为子女奔走求学之时,应多方了解、核查学校资质,不要迷信“找关系、走后门”,应对非权威渠道获知的消息提高警惕。

  同时,建议各院校通过召开招生宣讲会、在院校网站设置网络答疑平台等途径加强宣传引导,招生工作应公开透明,以帮助考生家长通过公开渠道了解招生录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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